因为分户制度下,每个家庭独立享有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耕种和租赁等。
而在父母去世后,家庭成员中每个分户子女都应该依据合法继承权来继承父母遗产,其中包括土地。
但如果遗嘱规定了其他继承顺序或法定继承人名单不清晰,则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进行继承处理。
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父母去世后农村土地根据情况处理,具体如下: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确权给村集体;
3、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