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社会教育的核心是增强幼儿的自尊、自信,培养幼儿关心、友好的态度和行为,促进幼儿个性健康发展。
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是一个综合的学习领域。
社会学习往往融合在各种学习活动中,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
2.社会学习具有潜移默化的特点,尤其是社会态度和社会情感的学习,往往不是教师直接“教”的结果。
幼儿主要是通过在实际生活和活动中积累有关的经验和体验而学习的。
教师要注意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
3.教师和家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影响源。
模仿是幼儿社会学习的重要方式,教师和家长的言行举止直接、间接地影响幼儿,构成他们学习的“榜样”。
因此成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榜样。
4.幼儿的社会性培养需要家、园、社会保持一致、密切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我国幼儿园教育的目标是: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其内容大致可分为五条。
2.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并养成良好习惯。
4.认真倾听并理解任务性的语言,能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难,有初步的责任感。
5.爱父母长辈、爱集体、爱家乡、爱祖国。
1.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中关于幼儿教育包括尊老爱幼、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宽厚仁和伦理道德观念;
2.具有民族特色的民间艺术,比如剪纸、山水字画、泥塑、 陶瓷;曲乐、歌曲、舞蹈等;
4.风俗习惯和节日;
5.各民族各具特色的儿歌、童谣、故事、其他文学作;
6.各民族的民族英雄人物,反映出民族精神;
7.各民族的特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