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
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
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继续医学教育科目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5至10学分,二类学分不低于15至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学分修够方可毕业。
继续医学教育是指完成基础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进行的在职进修教育。
其目的旨在使在职卫生人员不断学习同本专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术,跟上医学科学的发展。
因此,从教育的职能上看,它属于成人教育的范畴,是专业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完善。
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终身性的训练活动。
目的是使卫生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以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适应医学科技、卫生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部队卫勤保障和国防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