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组成部分:合作共治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完备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法制规范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相互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目标。
它的提出以及有关论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因而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崭新内容。
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社会的政治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的奋斗目标;
2.保障社会的基本制度:在经济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政治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日内瓦万国宫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深刻、全面、系统阐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共同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进程,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