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例如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方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一次。
未持证上岗的,要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两万元以下罚款;办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步骤如下:
2.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3.参加市安全监管局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由省安全监管局发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但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格式与此不同。
基本概念不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从业人员。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主管部门不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从业条件不同:特种作业人员,最低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这里特别指出的是申请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这是一个模糊的概念,没有特别的规定,相对来说要求比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