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工资一般是4月底或者5月初发,5月份的征期内申报就行了,一般是5月1日到7日申报缴纳税款,每月20日前,有些区是在征期内,有些区却可以到月底,进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
计提个人所得税是在发放工资时计提,分录如下: 借: 应付工资。
去银行交完税了做如下分录:借:应交税金减去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税改革的特点:“低免中减高增”个税改革在惠民的道路上,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大步。
个人工薪所得费用标减除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一个补偿。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经济意义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真正发扬民主,坚持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相结合。
调整的主要依据就是参考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主要是参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这个指标。
此次个税法修改在保财政收入的同时,要兼顾纳税公平。
这次税改的意义,其实已超越了经济上的一般意义,实际上成为我国民众参与国家大事管理,政府部门与民意积极互动的一次成功实践。
此次个税法修改,既是关心民生关切民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之“道”,更是彰显立法民主进步、贯彻“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的法治精神之“道”。
1.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
4.应纳税额等于工资薪金所得减“五险一金”减扣除数乘以适用税率减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