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研究生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形式:1、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2、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3、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采取上述三种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单位负责,按国家教委规定的标准进行初选,并提出录取名单,经与用人单位协商,第二、第三种形式的定向生还须征得考生本人同,签订合同后,由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4、采取第一种形式的在职人员被录取为研究生后,其学习期间不转工作关系,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种形式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待遇与脱产研究生相同,即在学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
定向生的用人单位还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补助。
非定向研究生 :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
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培养研究生 :定向培养研究生培养费用由国家提供。
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 。
定向研究生是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签定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
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非定向研究生是指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
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生活待遇。
入学时考生需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到学校,不能按期转入档案的取消入学资格;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定向研究生又称定向培养研究生,指由国家按照计划招收,在招生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定向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工作,不得到其他单位就职,在毕业派遣时,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就是定向单位,其他单位不能接收你。
定向研究生一般在入学前有过工作经验,在读书期间,单位保留工资待遇和岗位,有的单位还提供学费,有较好的保障。
主要是为单位培养人才。
定向研究生入学时不转档案,人事关系仍然在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