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他物权一般不包括处分的权利。
因为只有享有所有权的人,才能合法行使处分权。
具体划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
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2.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1.他狠狠地注视着面前这个心不在焉的年轻人;
2.他面含微笑地注视着那个渐行渐远的年轻人;
3.他带着和蔼的笑容注视着正向他走来的年轻人;
4.他带着诡异的笑容注视着那几个正走向陷阱的年轻人;
5.他目光深邃的注视着那个衣着夸张的年轻人。
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来临时,在教学楼即将坍塌的时候,谭千秋老师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四个学生的故事。
在地震中,东汽中学一栋教学楼顷刻坍塌。
当时,谭千秋正在这栋教学楼的教室里上课,他迅速组织同学们向楼下疏散。
当他得知有几个同学还没有离开,立即从三楼返回四楼。
看到水泥天花板即将坠落,危急时刻他奋不顾身扑了上去,用双臂将4名高二一班的学生紧紧地掩护在身下。
5月13日晚上,当人们从废墟中将他的遗体扒出来时,他的双臂还是张开的,趴在讲台上。
手臂上伤痕累累,脑袋后部被楼板砸得凹了下去。
4名学生在他的保护下成功获救,可是他就这样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荣获2008年“感动中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