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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哪些,独生子女奖励费有多少
时间:2025-06-18 02:36:15
答案

各地规定和奖励数额不一样,以安徽省为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一条: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16周岁止;

2.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案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6.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7.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

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独生子女费发放问题
答案

关于独生子女费发放的问题,有如下解释:2017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从26日上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删除正在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第五条中“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规定。

独生子女奖励未取消:即原来的独生子女奖励措施将延续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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