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的条件:助理级: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1.经济系列职称基本条件:经济员、 助理经济师、经济师;
2.会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
3.统计系列职称基本条件:统计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师;
4.工程系列职称基本条件: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5.农业系列含畜牧兽医专业职称基本条件:技术员、助理农艺师、农艺师;
6.卫生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医士、医师、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技师。
农牧业、医药工程、水产工程、建筑工程、计算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轻工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电力工程、测绘工程、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
职称评定的方法:
1.累计贡献得分。
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在推荐过程中计算累计贡献得分,对达到本人晋升学历所需专业总年限后,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等次的年度每多一年增加1分,并可以累加。
2.工作业绩得分。
在评审推荐工作中,要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切实把群众公认,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教师推荐晋升高一级职称。
3.年度考核得分。
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在2007年以前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2分,得一次良好等次加1分,2007年及以后获得一次优秀等次加3分。
考核优、良成绩得分可累加。
4.担任班主任、级主任得分。
任低一级职务以来每担任班主任或年级主任一年加1分,并可以累加。
5.边远山区照顾得分。
为了对农村教师予以适当倾斜,在边远山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每工作一年加1分。
6.定量计分总得分。
总得分等于累计贡献得分加上工作业绩得分再加上年度考核等次得分再加上班主任得分再加上边远山区照顾得分。
7.规范推荐程序,统一推荐标准。
各单位推荐评审对象必须在下达的岗位数额内进行,推荐程序必须民主、公开和规范。
首先要严格按照教育系列各个专业评审基本条件对拟参评对象进行筛选,然后对符合基本评审或聘任条件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由单位考核推荐小组组织实施,测评结果排名次序需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单位整体推荐排名结果、个人推荐报告、公示报告和评审材料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