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点系的总动量的改变与内力无关。
质点系的角动量的改变与内力无关。
质点系的机械能的改变与保守力无关。
质点系: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有联系的的质点组成的力学系统。
质点系内各质点不仅可受到外界物体对质点系的作用力,外力的作用,而且还受到质点系内各质点之间的相互作用力,内力的作用。
外力或内力的区分取决于质点系的选取。
受外力作用和在运动状态变化时都不变形的物体(连续质点系)称为刚体。
刚体、弹性体、流体都可看作质点系。
同样,质点系是否成立也要考虑被描述物体所被研究的目的。
牛顿运动定律包括牛顿第一运动定律、牛顿第二运动定律和牛顿第三运动定律三条定律,由艾萨克・牛顿在1687年于《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一书中总结提出。
其中,第一定律说明了力的含义:力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第二定律指出了力的作用效果:力使物体获得加速度;第三定律揭示出力的本质:力是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牛顿运动定律中的各定律互相独立,且内在逻辑符合自洽一致性。
其适用范围是经典力学范围,适用条件是质点、惯性参考系以及宏观、低速运动问题。
内力质心运动守恒定理:作用于质点系的所有外力的矢量和或所有外力在某轴上投影的代数和始终等于零,则质心做惯性运动或静止或质心的速度在某轴投影是常量,或位置坐标不变。
可见,质心的运动完全决定于质点系的外力,而与质点系的内力无关。
举例说明:人在水平地面行走时,全靠地面给鞋底的摩擦力,才使人质心获得水平方向加速度。
地面的摩擦力起有利的作用,它是作用于人体的外力。
反之,人在绝对光滑的水平面上是无法靠内力改变其质心的水平速度。
当汽车起动时,作为内力的发动机</a>中的燃气压力并不能直接产生质心加速度,使汽车前进。
但燃气压力可通过传动机构给驱动轮,在轮轴上作用转矩,迫使驱动轮相对于车身转动,与地面的接触处有向后滑动的趋势,地面在该点产生对车轮的向前的摩擦力,正是这个摩擦力才是汽车起动的外力。
如果在绝对光滑的水平面上,靠汽车的内力是无法改变其质心的水平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