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费,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1.学费。
湖南大学2015年所有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
2.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等,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提供给研究生,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0.8万元,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每人每年,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每人每年,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并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金额为0.6万元每人每年。
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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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按学校规定报到和注册,在规定学制内学习。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和入学前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从第二学年开始按照研究生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进行综合评定和动态管理,其中,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不低于二等奖的学业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1.湖南大学的研究生在求职前的意向薪资主要集中在6000元每月,占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九点零四,实际薪资也主要集中在6000元每月,占总被调查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九点五七,这表示实际的薪资与毕业生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是相符合的。
2.整体薪资水平较高的学院排序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3.接收湖南大学2017届研究毕业生10人以上的重点就业单位共有65家,其中接收人数前三位的单位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