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这需要在国税局办理相应的手续。
1.如果办理停业:税务机关核定采取定期定额方式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即“双定户”及核算不健全的小型工商企业,即“非查帐征收户”的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有效期内需要停业的,持税务登记有关证件并填报《停业申请表》和《发票缴销登记表》,交税务登记窗口,税务机关通过停业审计后通知纳税人。
2.如果办理注销: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依法停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税务登记有关证件并填报《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发票缴销登记表》,交税务登记窗口,税务机关通过结业审计后通知纳税人。
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