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
2.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父母结婚证、出生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一、选拔对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
二、选拔条件:(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三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或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要求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及其以上等级考试)。
(四)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一)各教学系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不得按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
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
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
(二)是否进行选拔考试按本科院校的要求进行。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教学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同一专业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升本比例不足5%者,不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宁缺勿滥。
(四)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概况:属六万大山余脉,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和浦北县两县界山。
作东北―西南走向,长60余公里,宽10-20公里,主峰罗阳山位于山体北部的灵山县境内, 海拔869米。
灵山县:广西钦州市辖县,位于广西南部,钦州市东北部,全县辖区总面积为355
8.6平方公里,辖17个镇两个街道办389个村委会20个社区,全县总人口163万,为广西第三人口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