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大全> 列表
学校与教师如何签订的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5-06-17 19:46:16
答案

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具体如下:

1.班级要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对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做到安全天天讲,谁带班谁负责。

;

2.班主任辅导员要与学校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结合本班实际,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情况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并做好每次安全教育工作的记录,学校随时抽查。

期末把记录本上交学校。

3.加强对学生进行水灾、火灾、防雷电、地震、煤气中毒、家庭用电用火安全事故自救能力的教育培训,培养学生对以上安全事故的自救能力。

4.教育学生树立生命第一的重要价值观,珍爱生命,远离危险,不做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事情,不玩危险游戏

5.注意学生上学、放学动向,特别要做好学生上学、放学安全教育,不横穿公路,要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骑车、踢球或追逐打闹玩游戏等。

教育学生节假日回家或返校乘船时注意安全,不乘违章车船。

6.教育学生不买“三无”和过期变质的食品,不乱吃零食。

7.学前班教师要认真管好本班学生。

认真清点学生人数,认真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在校时间内不出重大安全事故。

<

学校与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吗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校和学生不是监护关系,学生的父母仍然为学校的法定监护人,监护责任并没有发生转移,学校的责任仅在于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关法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专任教师配齐比例怎样算
答案

地区根据教育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由编制办公室(人事局的下属科室)为学校制定师生比例,地方会按比例为学校配置专任教师数,此数量一般包括校长等行政领导在内。

比如某地区指定的师生比例为1比20,如果此学校有1200名学生,则需要配置专任教师60名。

推荐
© 2025 雅普电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