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基本原理如下:1、会计的定义: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并利用专门的方法和程序,对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完整的、连续的、系统的核算和监督,旨在提供经济信息和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2、会计的核算:会计的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会计假设,是指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对会计核算的范围、内容、基本程序和方法所作的限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3、会计的一般对象: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所要核算和监督的内容。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的一般对象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
会计原则,又称“会计准则”,是建立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及会计概念等会计基础理论之上具体确认和计量会计事项所应当依据的概念和规则。
会计的基本原则有十三条内容:
1.客观性原则;
2.可比性原则;
3.明晰性原则;
4.历史成本原则;
5.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6.权责发生制原则;
7.及时性原则;
8.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9.配比性原则;
10.相关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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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惯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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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谨慎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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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性原则。
会计基本特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二是拥有一系列核算方法;三是具有反映和监督的两种基本职能;四是其本质就是一项管理活动。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古义是集会议事。
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
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