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五条、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1.谓治、教、礼、政、刑、事六种职事,《周礼・天官・小宰》,以官府之六职,辨邦治,一曰治职,以平邦国,以均万民,以节财用,二曰教职,以安邦国,以宁万民,以怀宾客,三曰礼职,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事鬼神,四曰政职,以服邦国,以正万民,以聚百物,五曰刑职,以诘邦国,以纠万民,以除盗贼,六曰事职,以富邦国,以养万民,以生百物;
2.谓王公、士大夫、百工、商旅、农夫、妇功六种职别,《周礼・考工记》,国有六职,百工与居一焉,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饬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治丝麻以成之,谓之妇功;
3.谓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六种官职,《礼记曲礼下》,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郑玄注,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 殷 时制也, 周 则皆属司徒,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人也。
出自毛泽东主席的《七律・吊罗荣桓同志》。
原诗:记得当年草上飞,红军队里每相违。
长征不是难堪日,战锦方为大问题。
斥?每闻欺大鸟,昆鸡长笑老鹰非。
君今不幸离人世,国有疑难可问谁?译文:记得当年红军初创的游击战争年代,你我同在军中却常常不能见面。
艰难卓绝的长征现在看来已算不了什么,而保证红色江山不变颜色遂成时代主题。
那?雀欺戏我大鹏屡为世闻,它非难中国完全是昆鸡嘲笑老鹰。
此时此刻你却不幸辞世,今后国家大事的商讨可问计于谁?赏析:《七律・吊罗荣桓同志》是毛泽东创作于1963年的一首悼念诗。
这首诗通过描写了罗荣桓同志光荣的一生,以及他对革命的忠诚,抒发了作者内心对罗荣桓元帅的缅怀之情。
本诗首次公开发表于1978年9月9日的《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