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由有关部门出具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比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不足3比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公务员资格复审递补程序是指出现了成绩排在前面的考生资格不符合、或者放弃面试机会的话,就会启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递补程序。
都会发布公告向考生说明情况。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此时出现的缺额,依对应职位按相应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排名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参加递补资格复审,不再作任何通知。
1.进人打印准考证入口看是否能重新打印,如果不可以,打电话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是否需要开具相关的证明。
2.公务员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有关职位要求英语国家四级和计算机国家或省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4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及所报考或调剂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关职位要求英语国家四级和计算机国家或省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职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4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