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都是按交管局相关通知规定来退费的:
1.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培训机构的原因,60天内未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二培训,退还全部培训费;
2.已完成科目一考试,因学车人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培训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后的培训费;
3.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百分之五十;
4.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车人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百分之五十;
5.《通知》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的三大项收费,包括培训费、代收费和选择性收费;
6.《通知》还规定,各培训机构应向学车人一次性收取全部费用,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据,培训期内,教学大纲及考试科目发生变化的,应遵循“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不得再向学车人收取任何费用。
可以预约5次,每次考试不合格可以补考一次,并且要在三年有效期内完成所有考试。
科目二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
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考试。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二条 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
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考科目二之前,必须要有40个学时的上车练习,要不然就不能够参加考试,所以来说,还是要加强练习。
考试规则及其注意事项:
1.每次进入下一考试项目前,先确认是否还有车辆在前方考试,如果前方项目有车辆正在考试,必须在该项目黄色线前停车等候,不得进入。
2.因有共用考道,车辆进入曲线行驶前,另一车道有车先行,必须让行,交替进入考道。
3.1号道和4号道进入曲线行驶的角度不顺,必须提前修正。
4.下坡后转弯都比较急,请注意控制车辆,以顺利与曲线行驶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