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十四级为科员级别。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1、国家主席:一级。
2、国务院 总理:一级。
3、国务院副总理, 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4、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5、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6、司级正职,厅级正职, 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7、司级副职,厅级副职, 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8、处级正职,县级正职, 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9、处级副职,县级副职, 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10、科级正职,乡级正职, 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11、科级副职,乡级副职, 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12、 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13、 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行收兵:行军中沿途收纳兵员。
《陈涉世家》为司马迁所著《史记》中的一篇,是秦末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吴广的传记。
公元前209年,以陈胜、吴广为首的戍卒九百人在大泽乡举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揭开了反对秦王朝残暴统治的序幕。
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以及相继而起的各路起义军的胜败兴替。
文章记述了起义军的浩大声势,肯定了陈胜在反对秦王朝统治斗争中的功绩。
同时,作者司马迁也论述了陈胜起义最终失败的原因:起义领袖缺乏指挥全局的能力、自身蜕化、用人不当,导致起义军作战失利,内部离心离德。
陈胜、吴广都死于自己的随从或部下之手,其结局具有深刻的悲剧意义。
1.违法性。
行政不作为在本质上是对公共利益维护和分配权的放弃。
这种放弃将构成对国家所负作为义务的放弃,其后果是直接损害和侵犯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2.消极性。
行政不作为的消极性在主观上表现为行政主体对其行政职权的放弃,在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所承担的行政义务。
3.隐蔽性。
由于行政不作为表现为事实上没有积极明确做出,而是消极无为,因而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危害后果难以明显呈现出来。
4.危害性。
行政不作为就是失职、渎职,造成政府职能错位,人为地削弱了行政职权的效力,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形象,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