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
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文学院的旅游管理专业的同学可以考取导游证,其余有业余爱好的同学也可以报考。
导游证可分为正式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两种,正式导游证的有效期限为终身有效,临时导游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此外,临时导游证有效期限届满后,不得延期,如需继续聘请,则必须由旅行社重新向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发证性质一栏内注明“遗失补发”;
2.提供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遗失证明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具的未扣证证明;
3.提供《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提供在省级日报办理登载的“证件遗失声明作废”,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卡号、姓名;
5.缴纳导游证IC卡工本费;
科目一:“政策法规”,考试内容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导游人员应该具备的法律、法规知识。
科目二:“导游业务”,考试内容为导游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导游人员素质要求和行为规范,导游服务程序和内容、相关知识在导游服务中的应用。
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全国旅游行业通识知识。
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地方旅游知识。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内容为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