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就是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共设置多少个职能部门,并赋予这些部门相应的职责。
各部门各履其职。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权限已经法定由董事会来履行。
例如企业内部常见的管理机构为财务部、人事部、行政部、企划部、市场部等等职能部门。
2.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1.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区别主要是法律投资主体的区别,而在会计核算上并无太大差别,最大的差别可能就是在股东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上。
2.所有者权益在除公司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里,其表现形式和权利、责任是不同的。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与公司制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有着明显不同的特征。
独资企业是个人独资创、完全由个人经营的企业。
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没有独立性行为能力,企业的资产全部归个人所有,所有者权益表现为直接的业主权益。
3.业主直接经营并管理企业,对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及人事安排、盈利分配等具有决定权;同时,对企业的债务负全部责任,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业主必须将个人的财产用来清偿企业债务,即企业的所有者要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4.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无须像公司制企业那样分为投入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
无论业主向企业投入资本、从企业提款,还是从企业经营中获取利润,都可直接归于业主资本账户。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 对此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1.文法分析。
文法分析是理解法律最基本的分析,是其他法律解释的基础,解释法律必须符合语法规范。
在第二类违法行为中,有“或者”一词。
因此,“提交虚假材料”和“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在第二类中又是并列两种违法行为。
2.立法解释。
如果对上述文法分析还有疑义,需要知道立法者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