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家教委、劳动部、公安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家体委、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通知,确定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日。
设立这一制度是为全面深入地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大力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切实做好中小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2.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4月15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国家安全法规定,确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涉及亿万家庭的幸福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和实施。
保障他们的安全,是家庭和教育工作的首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责任重于泰山。
开展安全教育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可以培养学生做合格守法的公民,也可以教导学生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学习更多的安全防范知识,学会自我救助。
开展安全教育有利于社会环境的净化。
能够提供健康信息的传播和接受,提供良好的精神食粮。
开展安全教育有利于增强各级各类学校的责任感。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而相当一部分学生还不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需要学校、政府和全社会的精心爱护、保护。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任务是为了学生们的健康成长。
确保学生生命安全是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是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的基础和前提。
开展方式:
1.凡新吸收或调换工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入位操作;
2.特殊工种作业员工应参加主管部门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3.要结合安全生产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考核成绩档案。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要:
2.安全生产管理规程;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