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思想素养:良好的教育思想素养,是教师职业素养的核心内容。
2.职业道德素养: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它是教师道德结构中的主体部分,它在调节教师全部道德品质中起重要作用。
3.知识素养: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向学生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
因此,具有比较渊博合理的知识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一个重要条件。
4.能力素养:一定的能力素养是进行和完成某种工作所需具备的,教师的能力素养是进行教育活动,完成教育任务的重要保证。
5.身心素养:教师劳动是一种充满高度创造性的繁重的脑力劳动,又是一种兼有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所以教师必须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做保证。
1.良好的文化素质,包括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广博的文化知识和教学理论基础;
2.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包括高尚的师德、愉悦的情感、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健康的人格;
3.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包括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标准、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4.教师应具备较强的教育科研素质及教学研究能力,包括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高的创新能力、较强的组织能力、研究能力。
教师的基本素养有:一,职业道德素养。
1.热爱教育事业。
2.热爱学生。
3.热爱学校。
4.热爱所教学科。
1.专业知识。
2.教育基本理论。
3.教育科研的基础知识。
4.相关学科知识。
三,业务能力素养。
1.全面深入地了解学生的能力。
2.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能力。
3.钻研课程标准与教科书的能力。
4.组织课外活动的能力。
5.教研与科研的能力。
四,教育心理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