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证书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
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
副本为折叠式,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中对外出示,以证明其合法身份,或用于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种手续。
经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事业单位,取得事业单位法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单位不得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活动。
法人代表不是老板。
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这个代表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
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
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法人单位代码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标识在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
在填写时,要按照《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上的代码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