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在平时生活中多与人沟通,交流,道德作为一种社会观念,只有与社会有了关联,才可能得到真正提高。
其次是要保持身心的健康,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态度,生活习惯,只有人乐观向上了,思想道德素质才有了提高的前提条件。
是要多读书,多了解社会发生的事,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同时以人为镜,多向周围的人学习,每个人总有自己的闪光点,尊重他人,谦虚谨慎。
提高自己的法律修养,则首先自己要懂法,多了解一些有关自身权益的事,多关注一些时事,多看一些法律基础,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同时积极向他人推广,讲解,自己的法律修养也会越来越高。
1.加快征信立法,社会信用行为与管理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应该受到法律的制约。
因此,必须构建社会信用的法律框架,一是强制开放有关征信数据;
2.积极发挥政府的作用,针对现阶段信用缺失严重、急需建立信用体系的中国来说,政府的强力推动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必要动力;
3.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为了使惩罚机制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要实现处罚形式的转变,将法律制裁和道德审判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理的失信惩罚机制;
4.认真执行有关征信政策,加强信息反馈,贯彻执行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央行最基本的职责之一;
5.加快征信人才培养,随着全国统一的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各地都将融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去。
而要在当地建设征信体系和管理征信行业都离不开这方面的人才,所以地方要加快这方面人才的培养,储备人才库,为全面推动本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
6.建设完备的征信数据库,要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推动征信数据的交换和共享,使向社会开放的征信数据库更加完整和详实,更加具有真实性、公正性和可参考性。
1.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把认真贯彻个人所得税法,强化其征收管理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通货膨胀,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此,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当做一项长期的工作认真抓紧抓好。
2.大力宣传和普及税法知识,建立纳税申报制度,提高全体公民的纳税观念,是搞好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的基础。
各级人民政府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橱窗等多种宣传舆论工具,通过宣讲、咨询、普法教育和文艺演出等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税收政策,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社会的纳税意识,培养公民的自觉纳税申报习惯,树立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社会风尚。
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支持税务部门选择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适时地予以报道,使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受到更深刻的教育。
3.个人所得税法是新税制施行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第一部税收法律,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均不得下达与国家税收法规相抵触的文件。
4.各级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的涉外税收部门是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执法部门,广大税务干部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廉洁自律,敢于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严格执法。
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强化和改善征管手段,改进和完善纳税申报和代扣代缴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控制,防止税款流失。
要合理调配力量,充实个人所得税征管队伍,把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做为整个税收工作中的主要工作来抓。
要克服过去轻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责任心,做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