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诺贝尔在1895年11月27日写下遗嘱,捐献全部财产3122万余瑞典克朗设立基金,每年把利息作为奖金,授予“一年来对人类作出最大贡献的人”。
根据他的遗嘱,瑞典政府于同年建立“诺贝尔基金会”,负责把基金的年利息按五等分授予,文学奖就是其中之一。
授奖一般是因为某一作家在整个创作方面的成就,有时也因为某一部作品的成就,如法国作家马・杜・加尔因长篇小说《蒂博一家》,德国作家托马斯曼因长篇小说《布登勃洛克一家》,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因长篇小说《福赛特家史》,南斯拉夫作家安德里奇因长篇小说《德里纳河上的桥》而获奖。
一百多年来,1914、1918、1935、1940至1943年没有颁发金,1904、1917、1966、1974年奖金由二人平分。
诺贝尔文学奖中国的获得者少的原因跟中西方文学的差异有着巨大影响,中国文化讲究的是思想、意境,在中国一篇好的文章有了意境那才叫美,而西方国家和我们正好相反,他们讲究的是逻辑性。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现代作家普遍文学修养低,虽然中国近代也诞生了很多优秀的小说家,诗人。
只是现代作家已经受到“世界风”的普遍影响,模仿的文章和阅读的口味也蜂拥而起,中国人阅读的口味导致作者写作的内容,笔者写作的文章内容也影响了中国人阅读口味。
诺贝尔文学奖的章程规定各国文学院院士、大学和其他高等学校的文学史和语文教授、历年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和各国作家协会主席才有权推荐候选人,本人申请不予考虑。
推荐书每年1月1日前交瑞典文学院,11月1日前后公布选拔结果。
授奖一般是因为某作家在整个创作方面的成就,有时也因为某一部作品的成。
所以在这里面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作品要被人推荐,而且必须是教授院士等级别的,而他们的偏向不会是世俗文学这一类的作者,而是有很高思想层次的作者,而这些作者在一般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也就在世俗中不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