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线的标划区分如下:
1.白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或作为行车安全距离识别线;划于路口时,用以引导车辆行进。
2.白色实线划于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行驶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指示车行道的边缘;设于路口时,可用作导向车道线或停止线。
3.黄色虚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于禁止车辆长时在路边停放。
4.黄色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划于路侧或缘石上时,用以禁止车辆长时或临时在路边停放。
5.双白虚线划于路口时,作为减速让行线;设于路段时,作为行车方向随时间改变之可变车道线。
6.双黄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7.黄色虚实线划于路段中时,用以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
注意事项如下。
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骑车时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1.根据我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和公共场地开办集贸市场、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2.处罚措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到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