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文素养:必须具备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要掌握比较宽厚的语文学科知识。
2.教育素养:教育理论素养、语文教育能力素养及语文教学研究素养等方面。
3.科学素养:对科学知识的了解、科学过程和方法的掌握及科学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
4.创新素养:要有引导创新意识,其核心是推祟创新、追求创新、以创新为荣。
5.信息素养:它包括信息意识与信息伦理道德、信息知识以及信息能力。
6.美学素养:懂得一些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的知识,具有美的感知能力,美的欣赏能力,美的表达能力。
7.实践素养: 教育部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对语文课程的性质、特点、地位、目标及课程的基本理念都有所规划,对小学语文教师应具备的素养提出了更新和要求。
1.学古文,背古诗,把所有文言文都背下来;
2.注重阅读理解能力,多阅读一些著名作家的文章,并且试着理解他们;
3.注意写作方面,学会怎样写好一篇文章,能真正表达出自己的思想而不是长篇空谈;
4.增加词汇量,看到一些生字生词能把它们记在本子上,熟读熟记它们。
包括如下几大部分。
1.语言建构与运用:是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握祖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的言语经验,在具体的语言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2.思维发展与提升: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思维能力发展和思维品质的提升;
3.审美鉴赏与创造:是指学生在语文活动中体验、欣赏、评价、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及品质;
4.文化传承与理解: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中,能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借鉴不同民族和地区文化的能力,以及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文化视野、文化自觉的意识和文化自信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