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
但是去一些国家还需要申请该国家的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和特区护照。
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国家:阿联酋、巴巴多斯、巴哈马、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
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印度尼西亚、韩国、摩洛哥、法属留尼汪、突尼斯、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牙买加、多米尼克、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
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办理落地签证国家和地区名单:阿塞拜疆、巴林、东帝汶、印度尼西亚、卡塔尔、老挝、黎巴嫩、马尔代夫、缅甸、尼泊尔、斯里兰卡、泰国、土库曼斯坦、文莱、伊朗、亚美尼亚、约旦、越南、柬埔寨、孟加拉国。
无犯罪证明,只要是显示当前你没有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在法院就能办理,采集指纹是区别如果公民在国外遇险或意外的身份识别,以及对身份的确认。
申请办理电子普通护照的条件、时限和收费标准均与以往相同,只是在办理程序方面,增加了采集申请人指纹及签名信息的内容,一般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当场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
但申请人因指纹缺失、损坏无法按捺指纹的,也可以不采集指纹信息,且不影响电子普通护照的申办和出入境边防检查。
采集指纹按照先右手、后左手的顺序轮流进行,每只手各采集1枚指纹。
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
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采集申请人双手拇指指纹。
地点:前往户口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办理。
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是14个工作日。
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领取护照《回执》和160元工本费。
凡在《回执》上标明取证日期3个月后没有领取证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