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之一就可以的。
《会计法》是以处理会计事务的各种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会计事务是国家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进行分析、检查的经济管理活动。
会计法规一般包括会计准则、成本核算准则、财务报告制度、会计制度等。
起征点,又称“征税起点”或“起税点”,是指税法规定对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起点数额。
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扣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例子如下:有甲、乙、丙3人,其当月的收入分别是1499元、1500元和1501元。
现在我们规定1500元为纳税的起征点,并规定税率为百分之十。
那么,这3人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时的纳税情况应该是:甲的收入因为没有达到起征点而不纳税;乙的收入正好达到起征点,应该全额计税;丙的收入已经超过起征点,也应该全额计税。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设置会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具体决定,有三种办法:
1.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
2.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确实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