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如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高自考或高教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考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自考每年开设4次,各省市开考的次数由省级考办决定,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4月、7月和10月。
不用经过入学考试,没有学历、区域限制,在报名期间直接到各地自考办报名即可。
经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即可取得大学专科或本科的毕业证书。
专业较多,推荐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等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
2.市场营销专业:培养能在事业单位从事市场营销与管理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主要学习市场营销及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营销问题的基本能力;
3.工商管理专业:专业范围较广,所学课程也较多,主要学习管理学、经济学、企业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受到管理学、企业运营管理及创业管理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基本能力。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5.根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入场考试即可。
二.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5.根据考试时间、考场安排入场考试即可。
自考研究生要求有: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
3.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中其他要求的青年,不计其本科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经所在单位有人事权的部门同意后,均可报考研究生。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研究生的,应是大专毕业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且达到与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推荐,其他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6.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可报名参加经国家教委批准的高等学校为在职人员进行的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