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安全。
2.要注意地形的选择,观察植物的选择,所选地方必须有这种植物,且数量不能太少。
3.就是选取样方的方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4.调查时不要,采摘植物和伤害动物,找生活在地下 的动物要带上小铲,最好带上放大镜。
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为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家属探视工作,对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家属具体规定如下:一、来强制隔离戒毒所探视的戒毒人员家属由戒毒所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指定的接待室探视戒毒人员,探视戒毒人员仅限于戒毒人员直系亲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有关人员探访。
二、探视时间为每周二、周四下午十三点三十分至十五点三十分,其他时间一律不予探视。
三、探视人员除给戒毒人员存日常零用钱外,其他物品一律禁止带入。
四、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做好戒毒人员的思想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后果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出租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的凭证。
2.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三份。
3.初始、转租、承租人变更登记备案的需填写房屋租赁申请表一份。
4.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5.已完工交付使用,但还未销售的商品房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主体竣工验收报告、开发商的书面保证。
6.企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的,应提供单位法人的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如委托下属企业或他人代为出租管理的,应提供单位法人授权出租管理的委托书,受托人方可以自己的名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7.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委托书。
8.共有房屋出租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9.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书面通知承租人复印件或出租人的书面保证。
10.转租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