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诗文的辞采。
常指用以藻饰文辞的典故或古人著作中的现成辞句。
《 三国志・魏志・高贵乡公髦传》:“传首京都”南朝宋 裴松之注:“ ?撰《后汉纪》,虽似未成,辞藻可观。
”《北齐书・魏收传》:“ 昕风流文辩, 收辞藻 富逸,梁主及其留臣咸加 敬异。
”宋 陈善《扪虱新话・文章以气韵为主》:“文章以气韵为主,气韵不足,虽有辞藻,要非佳作也。
” 明 胡应麟《诗薮・古体中》:“至‘十九首’及诸杂诗,随韵成趣,辞藻气骨,略无可采。
” 郁达夫《 她是一个弱女子》:“就是有几次有几位先生私私塞在她手里的信条,也没有像这一封信样的富于辞藻。
”
2.借指文辞。
《南史・王僧孺传》:“司徒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僧孺与太学生虞羲、 丘国宾、萧文琰、 丘令楷、 江洪、 刘孝孙并以善辞藻游焉。
” 宋朝陈亮《祭妻父何茂宏文》:“以其馀力,发为辞藻。
”明朝谢榛《 四溟诗话》卷二:“梦得亦,审音者,不独工於辞藻而已。
<1.义不容辞:道义上指不允许推辞,指理应接受。
2.不辞劳苦:不逃避劳累辛苦。
形容人不怕吃苦,毅力强。
3.不辞而别:辞:告辞;别:离别。
没有告辞就离开了。
或悄悄溜走了。
4.辞简意足:文辞简炼而意思却很充足。
5.在所不辞:决不推辞(多用在冒险犯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