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三类。
1.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投资证券及其他金融衍生工具为主的基金,由管理人自行设计投资策略,发起设立为开放式私募基金,可根据投资人的要求结合市场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和转换投资理念,投资者可按基金净值赎回。
可根据投资人的要求量体裁衣,资金较为集中,投资管理过程简单,能大量采用财务杠杆和各种形式进行投资,收益率较高等;
2.产业私募基金:以投资产业为主。
由于基金管理者对某些特定行业有深入的了解和广泛的人脉关系,可以有限合伙制形式发起设立产业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象征性支出少量资金,绝大部分由募集而来。
管理人在获得较大投资收益的同时,需承担无限责任。
一般有七到九年的封闭期,期满时一次性结算;
3.风险私募基金:投资对象主要为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权益,以分享高速成长带来的高收益。
但投资回收周期长、高收益、高风险。
私募基金公司主要有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资产管理部、电脑部、稽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
私募基金公司组织结构一般采用直线职能制,以直线为基础,在各级部门负责人之下设置相应的职能部门,分别从事专业管理,作为该领导的参谋,实行主管统一指挥与职能部门参谋、指导相结合的组织结构形式。
同时私募基金公司是净资本机构,即在注册以前需要向银行交纳保证金的。
而且私募基金公司是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采取了适度监管的原则,在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进行事后行业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
规定合格投资者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个人收入不低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