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湖北省地级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游南岸,东北临长江,与黄冈市隔江相望,北接鄂州市鄂城区,西靠武汉市江夏区、鄂州市梁子湖区,西南与咸宁市咸安区、通山县为邻,东南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瑞昌市接壤。
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管理。
据悉,工伤保险基金将实行储备金制度。工伤保险储备金按照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储备金累计结余额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额的30%。储备金用于重、特大工伤事故大规模支付和市本级、大冶市、阳新县工伤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部分的调剂。使用储备金后仍不足支付的,由市人民政府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