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三大基本定律是孟德尔、摩尔根于1856年到1864期间提出来的。
三大基本定律分别是分离定律、自由组合定律、连锁与互换定律。
分离规律是遗传学中最基本的一个规律,它从本质上阐明了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是以自成单位的基因存在的。
自由组合定律进一步揭示了多对基因间自由组合的关系,解释了不同基因的独立分配是自然界生物发生变异的重要来源之一。
连锁与互换定律是在1900年孟德尔遗传规律被重新发现后,人们以更多的动植物为材料进行杂交试验,其中属于两对性状遗传的结果,有的符合独立分配定律,有的不符。
2.显性和隐性,当显性基因存在的情况下,生物体的隐性性状不表现出来;
3.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生物体的显性基因也没有出现该有的表型;
4.基因的表达受到调控元件的影响,某种调控元件能够激活特定基因的表达;
5.这个调控元件也是基因,但是不是目的基因;
6.所以即使有显性基因存在,而激活元件不存在,显性基因也是不表达的;
7.这是蛋白和蛋白,蛋白和核酸相互作用的层面;
8.对于人类这种高等生物,某些基因的表达往往不是单因素调控的,而是多因素调控多基因表达的复杂生物体;
9.这种复杂性是生物从低级到高级,从低等到高等,逐渐进化而来的;
10.从表型来猜测基因的表达,是表观遗传学层面。
1.有丝分裂与无丝分裂两者作用相互补充;
2.有丝分裂是进化程度更为高级的分裂方式,在分裂过程中,复制后的染色体在纺锤丝的牵引下移向细胞两极,可以保证基因分子的精确平均分配,是真核生物主要的细胞分裂方式;
3.无丝分裂过程中没有染色体和纺锤体的出现,过程简单,细胞核直接缢裂,不能保证基因分子的精确平均分配,但是进行无丝分裂所需的时间短,在快速增殖的组织中较为常见,如伤口附近的组织细胞,也具有一定的存在意义;
4.所以,两者不可或缺,两者的作用相互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