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价值和相对价值的关系是:
1.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而商品的相对价值是互相交换的两种商品的价值之比。
2.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发生变化;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商品的价值量和相对价值量都发生变化,但两者的变化并不需要一致。
3.必要劳动时间,按照相反方向发生变化,或按照同一方向但以不同的程度发生变化,那就会发生多种不同的组合。
各种不同情况下相对价值将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可以根据以上所阐明的原理推知。
在商品交换发展的历史过程中,随着商品交换从偶然的行为逐步扩大成为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环节,商品的价值形式也逐步发展。
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发展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再发展到一般价值形式,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实实在在的。
米、布、房屋、自行车等等各种商品体的自然形态,体现着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这是一目了然的。
商品的价值实体是物化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与使用价值不同,商品的这种价值实体是看不见、摸不着的。
即使把一件商品拆得粉碎,也找不到价值的任何影迹。
这是因为,价值纯粹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价值实体虽然是已经消耗的劳动力即劳动,但并不是任何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都会形成价值。
只有当劳动产品成了供交换即供他人使用的商品,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才需要互相比较,才需要撇开其特殊的有用性质而把它看作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抽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