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多肉植物配土时加些煤球渣能改善土质。
煤球渣混在营养土里可以分散土壤、使之持久保持一种松散状态,从而改善土壤透水、透气性;进而为各类植物的根系生长创造了有利的空间条件。
并且在土壤干透时也不会收缩和盆边脱离,干透后浇水也很容易浇透。
选择方法:要选择那些烧得透的煤球渣,即挑选那些看起来中间有点发红粗糙的;而没烧透的煤球渣敲开后,有的地方是发黑的,并不适合作为植料使用。
在单侧光作用下,生长素自茎的顶端向背光面侧向沿薄壁组织向下运输,背光侧的生长素浓度高于向光侧,背光侧的细胞生长大于向光的一侧,这一生长差异引起向光弯曲。
温特(1928年)证明燕麦胚芽鞘经单侧照光后,背光一侧胚芽鞘尖扩散到琼脂的生长素含量约等于向光一侧的2倍。
并推测,生长素移动是由于单向光导致胚芽鞘尖不同部位产生电势差,向光的一侧带负电荷,背光的一侧带正电荷,吲哚乙酸呈弱酸性,其阴离子向背光一侧移动,使背光侧生长素含量高,生长较快。
因此植物大多数向着阳光照射的地方生长。
因为种姓制度不是一个完善的制度,印度受种姓制度迫害很深,其他地方之前也有种姓制度,但是因为其劣性,所以废弃了。
种姓制度是曾在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等国 普遍存在的一种以血统论为基础的社会体系,其中以印度最为严重。
又称贱籍制度(印地语:? ? ?,英语:Caste system in India,或作印度卡斯特体系)。
种姓制度以统治阶层为中心,划分出许多以职业为基础的内婚制群体,即种姓。
各种姓依所居地区不同而划分成许多次种姓,这些次种姓内部再依所居聚落不同分成许多聚落种姓,这些聚落种姓最后再分成行不同行外婚制的氏族,如此层层相扣,整合成一套散布于整个印度次大陆的社会体系。
因此,种姓制度涵盖印度社会绝大多数的群体,并与印度的社会体制、宇宙观、宗教与人际关系息息相关,可说是传统印度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与规范。
最初是随雅利安人入侵印度而创立的社会制度。
原本的种姓制度并非要划分阶级及人的高低贵贱,而是要确保本身雅利安人的执政权和保持各种工作都有一定的人数。
然而随着马木留克、蒙兀尔等外来伊斯兰教征服者统治印度,种姓制度为了政权需要经历过许多调整,并且在英属印度时期为符合殖民者需要,被固定、僵化,成为阶级森严的阶序体系。
由于该体系中的不平等与近代西方兴起的民主制度与人权思想大相径庭,因此常被批评为反现代化的落后制度,甚至被视为妨碍印度社会进步的毒瘤。
1947年印度脱离殖民体系独立后,种姓制度的法律地位正式被废除,各种种姓分类与歧视被视为非法,然而在实际社会运作与生活上,其仍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