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政级别指按行政级别划分的学校行政等级级别的体制,因为学校行政级别的不同,学校管理层与各级别教师的行政级别不同,尤在高校中体现甚烈。
学校行政级别现象导致成果分配不公,激化了高校内部矛盾,并可能滋生各类腐败。
2010年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再次向公众征求意见。
2015年6月,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指导意见》。
32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所谓的副部级高校,仅仅为党政一把手享受副部级待遇,其学校行政编制仍旧为正局级编制,加上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共计33所。
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截止到2005年1月全国只有32所高校是副部级,从行政级别可以看出学校的行政地位和国家的重视程度,同时,以下32所高校也都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
学校级别包括:
1.幼稚园,即学前教育;
2.小学;
3.中学,即初中和高中;
4.大学,即高等教育;
5.其他:中专,大专等。
注:学校行政级别,是指按行政级别划分的学校行政等级级别的体制。
因为学校行政级别的不同,学校管理层与各级别教师的行政级别亦不同,尤在高校中体现甚烈。
学校行政级别这一体制已经不再适合中国高校教育。
学校纪律处分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劝其退学,开除学籍。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
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学生的基本信息;
2.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
3.处分的种类,依据,期限;
4.申诉的途径和期限;
5.其他必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