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等“四个坚持”,为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打了一剂“强心针”,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正确方向。
做好四个坚持:
1.党政齐心合力把企业经营工作做好,是搞好党建工作的根本;
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主要有三种手段:第一是经济手段,包括经济政策和经济规划。
经济政策主要是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
国家通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政策,通过控制货币供应量、利率、信贷等,可以影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
第二是法律手段,包括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
前者用来规范经济活动者的行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合同法》等等;后者保证各项经济政策的执行’经济合同的履行,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是行政手段。
这是国家通过行政机构,采取带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指示、规定等措施,来调节和管理经济的手段。
三种手段,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共同构成了国家宏观调控的体系。
我们党组织对于党建工作除了延续我们现行的一些做法外,还应针对不足和薄弱环节,结合自身特点进行改进和创新:
1.要在指导思想上,从纯粹的政治性就党建抓党建这种方式转变为围绕企业经济效益抓党建,围绕企业的生存、发展抓党建;
2.要在工作思路上,从传统经济时代下那种等布置、听指令转变为从企业实际出发,主动把企业改革、发展、经营中的难点作为重点,找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点;
3.要在党员教育的内容上,从单一的教育灌输转变为融政治、经济、管理、文化为一体的全方位的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教育;
4.要在党员活动方式上,从习惯于搞集中统一大型活动为主转变为以小型灵活多样的活动,尤其要加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内活动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