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在1707年的5月1日正式成为大英帝国一员。
苏格兰与英格兰的结合,起始于1603年,当时原本的苏格兰王詹姆士六世继位成为英格兰王,世称英格兰的詹姆士一世,并且将原本属于他名下的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合并成为共主邦联。
1707年5月1日,联合法案通过,苏格兰正式与英格兰合并为一个国家,成为大不列颠王国,而合并前原本的苏格兰国会就已于3月26日时解散,与英格兰议会合并为单一的大不列颠国会。
苏格兰地区的管理工作全都移交到位于伦敦西敏市的单一国会来执行,该地的权益则透过国会里部分席次由苏格兰人担当来实行,只保留一些立法方面的相关机构分开处理。
但在1603年,伊丽莎白一世逝世,指定继承人正是苏格兰在位国王詹姆斯六世,英格兰王国与苏格兰王国从此形成共主联邦,虽然仍然是两个独立国家,但是元首和最高权力的掌控却是同一个人,不过当时还没有联合王国的形式或者名称。
苏格兰王国是位于西欧的一个古国,最大版图包括大不列颠岛北部以及周围的数个群岛,大致相当于今联合王国苏格兰地区。
苏格兰王国最早约出现于公元843年以后,苏格兰和英国于1603年组成共主邦联。
1707年联合法案通过后,苏格兰王国与英格兰王国,即英国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成为现在的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主要组成部分,王国从此消失。
苏格兰是英国的一部分,英国的全称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其中大不列颠是指不列颠岛,即英国的本土部分,包括威尔士、英格兰和苏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