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管未来有多遥远,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不管相逢在什么时候,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2.不管未来有多久,请珍惜相聚的每一刻;不管过了多少个春秋,我们是永远的朋友。
3.与你同行,回想起我们曾拥有过的共同理想;与你分手,憧憬着我们重逢时的狂欢。
4.同学啊,让往日夕暮中那些甜蜜的低语,都埋在心底,化作美丽的记忆。
5.光阴似箭,一转眼,6年的同窗生涯已成为过去。
但教室里,还回响着我们朗朗的读书声;操场上,还留着我们奔跑矫健的身影。
这里的草坪、小溪、竹亭,是我们永远依恋的百草园。
6.毕业了,多么想留住那些温暖的日子,但又多么渴望着能早日投进生活的洪流。
那以往的同窗生活,是一串甜美的糖葫芦;那迷人的甜与酸,将永远回味不完。
7.我的朋友们,我们要暂时分别了;“珍重”的话,我也不再说了。
在这欲去未去的夜色里,努力铸造几颗小晨星;虽然没有多大光明,但也能使那早行的人高兴。
就业协议是国家对毕业生和企业权利的有力保障,签订假的就业协议有以下影响:
1.使毕业生权利受到损害;
2.当毕业生遇到自己心仪的单位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时没有就业协议可签;
3.对于档案的派遣有影响。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司法考试于2017年改革后,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参加考试,如法学专业本科生报名考试时还没有获取本科毕业证,此种情况并不影响考生的报考,且在报名时官网会有针对此情况的选择即”未取得本科毕业证法学专业应届毕业生“,将此选项勾选即可,如考生通过司法考试,于司法考试成绩放榜后即每年的八月之九月期间携带本科毕业证书领取司法考试资格证即可。
具体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