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双方签完就业协议后才发现没有四级证,则对双方的实际影响不大,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毕业生可准备考取四级证,若毕业生无机会考取四级证且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有四级证,则毕业生应及时与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一般情况下,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如果想继续读研究生的话可解除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的解除方式:
1.单方解除。
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
单方擅自解除协议。
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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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方解除。
二方解除是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
此类解除因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双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双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明确就业单位的具体工作部门和工作岗位。
毕业生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前了解清楚自己以后工作的具体部门和工作岗位,并在协议书上写明。
明确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处理办法 。
如果毕业生报考了研究生或公务员,是否录取的结果又没有揭晓,毕业生则应如实向用人单位说明,并与用人单位就如果考取后的处理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协议书上明确约定。
明确工作后是否可以考研、调离的条件 。
毕业生工作若干年以后,有不少人可能准备报考研究生,继续深造或者由于种种原因,要求调离,这些问题,应在协议书中明确。
明确工作和生活条件。
在双方签订就业协议时,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仅需要在口头上达成一致,而且需要在文字上予以明确。
明确违反就业协议的规定责任 。
由于种种原因,每年总有一些毕业生或用人单位要求违约,因此,各学校与用人单位在执行中,就有不同数额的差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