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是19世纪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的主要哲学著作之一。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出发点,是承认在自然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存在一种作为世界本原的“绝对理念”,哲学体系就是对绝对理念发展过程的描述。
逻辑学是研究理念本身发展的科学。
当理念处于“存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本质”阶段时,称之为客观逻辑;当理念扬弃了与“存在”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本质”而作为概念的概念,即作为“主观性”的概念出现时,就称之为主观逻辑。
因此,《逻辑学》由客观逻辑和主观逻辑两部分组成。
黑格尔在《逻辑学》著作中集中地阐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逻辑学的 “存在论”包括质、量、度三部分。
黑格尔在《逻辑学》著作中集中地阐述了的辩证法思想。
《逻辑学》不仅是一部关于唯心主义辩证法的著作,同时还是一部阐述认识论的著作。
1.按照难易程度来看可以先读黑格尔《历史哲学演录》这本书,该书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观点的著作,属于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精神哲学的一个基础组成部分;
2.从历史地位的角度来看,可以先读黑格尔《精神现象学》这本书,该书作为人的意识发展诸阶段的缩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个体发展及人类社会发展两个方面的历史辩证法。
标志着由康德开始的德国哲学革命进入了新的阶段,也标志着黑格尔已经成为一位成熟的和独树一帜的哲学家。
意指哲学,意在说明哲学是一种反思的活动,一种理性的思想。
若将人类的“思想”和“认识”比做鸟儿在旭日东升的蓝天中翱翔,在黄昏中起飞的猫头鹰指代的就是“反思”。
这句话另一种解释为:在黑格尔看来,哲学不能超出它的时代,某种哲学的产生总是落后于时代,因而不能给世界以任何教导或指导。
他认为哲学的出现总是在一个时代已经结束之后,因此说要黄昏时才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