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与认识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即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
2.马克思列宁主义一些具体结论都是以时间、空间、条件为转移的,时代发生变化,马克思主义所反映的特定时代的结论也在变化。
3.从马克思主义到列宁主义,到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最后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马克思主义总是根据客观现实的变化而不断向前发展。
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任务。
国家的完全统一是民族复兴的重要标志,没有国家的完全统一,就没有完全意义上的民族复兴。
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一个中国,这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发展两岸关系和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两制并存,高度自治,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认识和实践是辨证统一的关系,这种辨证统一关系主要表现为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和认识对实践的导向作用。
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认识每前进一步都离不开实践,实践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推动着认识由浅入深、由片面向全面发展。
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惟一标准。
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实践既是认识的来源,也是认识的归宿。
认识本身不是目的,认识世界是为了改造世界。
在实践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认识,反过来又指导实践。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根本目的。
认识的发生、发展、检验和归宿,以及认识过程的每一环节,都离不开实践。
实践是全部认识活动的基础,在认识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所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