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3.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
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若已有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即加签,须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
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应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江西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符合证件制作标准近期免冠照片两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办理《港澳通行证》续签,需要前往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即你第一次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地方,这是不能网上办理的,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一.需要携带的资料:
1.申请人的《港澳通行证》;
2.申请人的二寸相片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3.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费用:签注一次有效20元(选择2次有效,则40元)。
三、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四。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3.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
4.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5.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6.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