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炉不超过规定,不属危险品,可以携带。
火车携带东西的规定:火车旅客乘车每一成人可携带物品20千克,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
携带品的外部尺寸最大不得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200厘米。
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
如携带物品超出规定范围,应提前到车站行李房办理托运手续。
火车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如下: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以及损坏或污染车辆、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4.规格或重量超过旅客免费携带品规定的物品。
按照现行规定,是可以携带以上物品的.数量上没有限定,但是在重量上有限定。
《运规》第五十一条: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
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和体积是: 儿童 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
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
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克。
残疾人旅行时代步的折叠式轮椅可免费携带并不计入上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