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每天都会上朝。
大臣一般在寅时就会在午门外等候,皇帝卯时起床上朝。
在古代上朝的规矩很严格的,侍郎上殿,学士上殿,宰相,军机大臣,3品以上的在职带兵将军上殿,皇帝的直系叔父辈亲王上殿。
除了这些,没有皇帝的批准是禁止上殿议政的。
皇帝身边,是不可以站侍女的,主要是怕侍女知道政事传到后宫,所以没有皇帝的批准,是不准女人上朝听政的。
在雍正之前,皇帝一般都是听政论事。
所有事情都是由朝上解决。
雍正年间,雍正皇帝设立军机处,起初是解决军事要务的地方,后来成为解决政治、军事一切奏章事物的地方。
首席长官为军机大臣。
处理完的事情再由皇帝批改。
大大的提高了解决问题的速度,也减轻了皇帝负担。
大理寺,官署名。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复旧。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为大理院。
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为: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大理寺为大理院。
置正卿、少卿为主官,下有刑科、民科推丞各一人,推事二十五人,余有典簿厅都典簿、典簿、主簿及录事。
附设总检察厅,有厅丞一人,检察官六人,以及主簿、录事、看守所所长等。
仿西方司法独立,规定其职权为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
司法行政,则另设法部。
清朝的大臣是任命与选拔的方法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人才,或通过捐纳钱财得官。
清朝是中国历史最后一个大一统封建王朝,共传十帝,享国二百七十六年。
八股取士是清朝选拔官吏的科举制度,科举考试只许在四书五经范围内命题,文体严格限于八股文,应考者不能发挥个人见解。
清朝的科举考试分三级进行。
省级考试叫乡试,及格者称为举人;举人到京参加会试,合格者称为贡士;贡士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
进士的前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和探花。
中举的知识分子,都能享受一些特权,可以免除差役和税粮,进士都有官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