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分以下几个时间:
1.村委会在接到临时救助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收入核定、民主评议等工作,并张榜公示后将申报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上报工作。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3.县民政部门在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材料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4.县民政部门应在审批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临时救助资金或物资发放给救助对象。
救助的金额是根据个人填报的申请金额,结合政府的审查决定,几百到上千不等。
1.临时救助制度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
2014年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部署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实现“全民低保”,重点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难点是建立稳定的资金筹措渠道,着力点是加大中央政府的支持力度。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可享受低保。
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书填写方法如下:;
1.临时困难救助申请书标题,由申请内容和文种名共同构成,题目在申请书第一行的正中书写,字体稍大,在标题下面空一行或者两行,顶格写接受申请的单位及具体负责人;
2.内容正文,正文前面一段先自我介绍或申请人基本情况,写申请事项,需要详细表达诉求的原因;
3.结尾部份,正文写完后下面空一行,在这行前面留两空格,写上此致,下一行顶格写敬礼;
4.落款注意事项,在敬礼的下面空一行或两行,右下角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即可。